结婚一年丈夫去世,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?

发布时间:2019-12-10 16:07:01 作者:南京婚姻律师许乃义此文章共帮助 返回列表


01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

1、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;

2.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
3.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,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;

4.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5.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
02对婚姻共同财产的认定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1)工资、奖金;

(2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
(3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4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5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十七条规定,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"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"的规定,应当理解为:

(1)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。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。

(2)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

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,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

虽然丈夫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但是由于丈夫死亡,未立遗嘱情况下,适用法定继承。《继承法》第十条规定的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”,配偶可以继承死者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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