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其他法院也有管辖权,则也可以向其他法院起诉离婚,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。
法律依据
(1)《民事诉讼法》(2012修正)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(2)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目前已有12485咨询,并获得相应解决方案!
1、案情简介Z先生与D女士于2017年6月左右通过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,于2017年12月登记结婚,婚后无子女。由于婚前双......[详情]
一、案情回顾彭女与廖男于2010年8月结婚,2011年4月育一子廖小男,2012年3月协议离婚。协议载:廖男每月给付生活......[详情]
一、案情回顾上诉人(原审原告)周某与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)王某自由恋爱,2002年结婚2004年育有一子,后周某辞去工作照......[详情]
一、案件回顾:被告邵某和倪某于2003年10月7日登记结婚,2009年3月6日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书,约定双方收入归各......[详情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