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婚前由一方交纳首付款后,尾款由首付方父母还的,如果房屋只登记在交纳首付一方名下的,应该视为婚前财产。
01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
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02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
第十八条 【夫妻一方的财产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(三)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目前已有12485咨询,并获得相应解决方案!
1、案情简介Z先生与D女士于2017年6月左右通过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,于2017年12月登记结婚,婚后无子女。由于婚前双......[详情]
一、案情回顾彭女与廖男于2010年8月结婚,2011年4月育一子廖小男,2012年3月协议离婚。协议载:廖男每月给付生活......[详情]
一、案情回顾上诉人(原审原告)周某与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)王某自由恋爱,2002年结婚2004年育有一子,后周某辞去工作照......[详情]
一、案件回顾:被告邵某和倪某于2003年10月7日登记结婚,2009年3月6日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书,约定双方收入归各......[详情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