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?

发布时间:2019-11-28 09:01:40 作者:南京婚姻律师许乃义此文章共帮助 返回列表


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:

  夫妻对离婚问题达成共识的,双方应该亲自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,办理离婚手续。民政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,对符合条件者准予离婚,颁发离婚证。

  (一)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(领)馆颁发的结婚证;

  (二)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
  (三)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  (四)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;

  (五)当事人必须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(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必须一致,双方或一方必须是本县常住户口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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