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议离婚怎么办理?

发布时间:2019-10-25 13:56:44 作者:南京婚姻律师许乃义此文章共帮助 返回列表


01咨询内容:

  许律师您好!姐姐和姐夫三年前经人介绍而结婚,但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导致婚后生活因性格不合纠纷不断,想要离婚。因此现在双方达成共识准备协议离婚,需要带些什么手续到民政局办理呢?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?


02许律师解答:

  您好,很高兴为您解答相关问题。

  协议离婚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,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。这种情况,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,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,并且对子女抚养关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时,发给离婚证。

 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,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:

  (一)双方户口证明;

  (二)双方居民身份证;

  (三)所在单位、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;

  (四)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;

  (五)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;

  (六)离婚协议书。

 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,表示子女抚养教育、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、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,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
 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,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,并注销结婚证,当事人取得离婚证,即解除夫妻关系。

 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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