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更抚养权能变更孩子的姓吗?

发布时间:2019-12-10 15:34:17 作者:南京婚姻律师许乃义此文章共帮助 返回列表


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,才可以申请变更子女姓名。


01以浙江省为例,根据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(试行)》规定:

第五十一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,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,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,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,给予更改。

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,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;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,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。



02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:

(一)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;

(二)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;

(三)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;

(四)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。



03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:

(一)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;

(二)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、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;

(三)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;

(四)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。


04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暂缓办理姓名变更登记:

(一)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;

(二)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。

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,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变更了,和孩子的姓氏的变更并没有多大的关系,如果想要给孩子改变姓氏的话,必须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才可以,否则不可以变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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